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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保险为我省农业保驾护航

发布日期:2023-04-18       浏览次数: 228 文章来源:甘肃日报 作者: 于晓明

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为化解低温冻害风险、保障果农收入稳定、促进农业产业持续发展,省农业农村厅把农业保险作为坚决守住两条底线的“兜底性”举措,通过清单推进、调度推进、实地推进等工作机制,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。截至3月底,全省早春开花类作物承保面积达164.33万亩,全面完成了早春开花类作物承保任务,齐心协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。

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建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机制,执行“周报告、日调度”相结合的工作机制,组织人员深入平凉、庆阳、天水等市的36个乡镇、村组进行实地督促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利用保险机构的平台和渠道,化解灾害风险。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保险计划“二上二下”申报办法,督促各地完成早春开花类作物承保到户工作,严密防范早春低温冻害风险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确定保险机构,按农时压茬签单承保,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。今年全省9个市州30个县区已筹措保费资金1.15亿元,实施苹果、饲料、生猪、棉花、鸡蛋等品种“保险+期货”项目。

据悉,2023年全省计划实施农业保险品种101个,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品种13个、省级开办品种10个、市县开办“一县一(多)品”特色品种78个,计划承保种植业1988.75万亩、养殖业2084.11万头(只)、森林8238.12万亩。为了提升全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,为参保农户争取更多风险保障,省农业金融保险工作总站根据各地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应用情况,就农户反映较多的增加保险责任等建议,在充分调研和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,联合甘肃银保监局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、省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,对2021年制订试行的13个中央品种、10个省级品种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进行修订完善,将雪灾纳入保险责任范围,种植业自然灾害保险责任扩大至11种,包括了暴雨、洪水、冰雹等主要自然灾害,对养殖业投保方式、赔偿处理等进行调整规范。